南宫28官网- 南宫28官方网站- APP下载惠升添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6-03-07南宫28官网,南宫28官方网站,南宫28APP下载
1.惠升添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6年3月5日证监许可【2026】389号准予注册。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3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本公司指定的代销机构,本公司指定的代销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中“销售机构”部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投资者如需选择C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请见届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7.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8.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并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即: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有效认购总金额超过50亿元,则对募集期本基金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末日比例配售的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9.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0.基金份额发售机构销售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上的《惠升添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线)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线.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以及其他风险。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虽然已制定了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但本基金仍将面临资产支持证券所特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有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以及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采取先收后返模式,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惠升添益混合A,基金代码:026960;C类基金份额简称:惠升添益混合C,基金代码:0269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并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即: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有效认购总金额超过50亿元,则对募集期本基金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末日比例配售的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2)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直销网站和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电子交易平台)
本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仅发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请见届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直销机构即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平台),代销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中“销售机构”部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投资者如需选择C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请见届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本公司应当将投资人认购金额本金足额退还投资者。
(1)投资者在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投资人重复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认购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即: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则可得到300,030.00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5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即: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50%,则可得到298,537.46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即: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2)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募集期结束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印鉴;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该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印鉴;
10)开通传真交易的需要签署《惠升基金电子交易协议书》,加盖印鉴(一式两份);
4)填妥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或《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并签名。
4)填妥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或《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并加盖印鉴。
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平台以“汇款交易”方式认购基金的,请使用其预留银行卡在银行端以网银转账或柜台汇款方式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业务收款账户: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业务的,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清算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清算账户。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业务的,若投资者在交易日的 15:00 之前提出认购申请,但在当日15:00 之前未完成支付,则该笔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在下一个交易日 15:00 前完成支付。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截止时间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3)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4)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5)本公司不接受投资人使用现金认购基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的资料需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4.本基金发售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完成权益登记。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实际认购份额。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2)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直销网站和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电子交易平台)
本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仅发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请见届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